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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好声音《新闻地平线》报道,我们平时去超市买东西,一般都尽量避免购买接近保质期的食品。但是,如果商家将过期食品与其他食品混在一起,或者打折销售,消费者难免会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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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商家的销售行为,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制度规定,临时食品不得与正常食品混合,必须表明身份,设立柜台或贴标签。

这确实起到了提醒的作用,给消费者带来了方便。其实北京早在2月份就出台了这个规定。但是,各大超市是如何执行这项规定的呢?

许多市民向记者反映,超市可供选择的临时食品种类很少,一些超市很难找到临时食品柜台,甚至看不到关于临时食品标准的提示。比如杭州某超市,柜台里只有几瓶饮料,其他的都是没到保质期的食物。值日官告诉经理,这说明他们的标准高于省工商局的要求,对自己要求严格,而不是把临时食品和非临时食品混在一起。

记者:保修期21天,5月21日到期。按提前两天算,应该是5月18日。

向经理:昨天我们没有任何临时保险产品。应该说我们的标准高于我们的工商规定。

在另一家大型超市,记者发现,很多东西已经到了临时保险期,但还没有放在临时保险区。值班经理谢解释说,如果保质期是2天,就在临时保修期的晚上打折销售,卖不出去的就销毁。

记者:这里的食物,比如蛋糕,保质期是两天,今天是最后一天。你今天想把这个放在临时保险柜台吗?

谢经理:晚上打折卖,然后买一送一,全部发货。如果还有一两个卖不出去的,我们就销毁。

而早在2月份就出台了“保质期附近食品销售专区制度”的北京,情况就更糟糕了。昨天(12日),记者在北京几家大型超市发现没有临时食品柜台。然而,捆绑销售临时食品是很常见的,尤其是面包和牛奶。这种促销方式也容易让一些不清楚的消费者觉得价格便宜,可能不仔细看每种食品的保质期就买了临时食品。很多人说不想买临时吃的。在他们看来,食物越新鲜越好。如果你贪吃便宜的食物,买了太多的临时食物,一旦吃不到就会过期。这是浪费钱,你还不如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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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1:一般不会,因为临近保质期就会过期,越新鲜确定日期越好。食物一般是不买的,和其他东西一样,纸巾什么的。有时候看日期,保质期六个月的话,大概两个月就可以买到了。

公民2:我不买。恐怕我完成不了。我一般比较喜欢买新鲜的。我通常不去看那里的商品,对林宝的产品也不太感兴趣。

业内人士解释,在实际工作中,一些超市不热衷推广临时保险专柜的主要原因是利润低、价格标签麻烦、容易产生过期食品、需要特殊管理。长期关注食品安全的律师郑志进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即增加商家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

郑志进:一旦消费者在商场购买过期食品,工商局和消协接到投诉,强烈支持消费者以“一赔十”的条款向商场索赔。如果只设立一个临时保险区,消费者的权利将得不到支持,设立临时保险的主要目的可能无法实现。

标题: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新规实施 各大超市执行未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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