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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通信光缆被切断后,各地相继爆发恶性竞争事件,愈演愈烈,甚至上演了殴打竞争对手员工的恶性事件。事实上,在过去几年里,类似的恶性竞争在电信行业并不少见。正因为如此,今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

306号文件专门发布,要求运营商不得与学校签订排他性协议(包括口头协议)。经营者不得诋毁竞争对手,不得进行与竞争对手的通信网络和电信终端设备相比较的宣传,不得进行影响竞争对手正常经营的宣传。然而,政策的利刃悬在头顶

对恶性竞争的威慑作用有些令人失望。

近年来,一些地方高校运营商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据媒体报道,在四川省雅安职业学校,一名经营者的员工带领学校保安搜查、追逐和拘留另一名经营者的摊档员工,甚至挥舞砖块和椅子追逐和殴打他们。在黑龙江的一个火车站,两个电信运营商在接收新生时上演了一场打斗,最后几个运营商被命令撤出火车站。这种恶性竞争使得运营商承担了高昂的发展成本,更重要的是,这使得电信行业的改革成果多年来处于尴尬的境地。作为一个市场化改革最深入、国民经济各行业与世界联系最直接的高科技产业,下贱的恶性竞争令整个行业蒙羞。

电信业单纯“抢客”竞争思维存致命缺陷

不顾企业形象的运营商“低水平”竞争模式的原因是什么?这是整个行业需要思考的一个紧迫问题,这就是企业评价指标的压力?还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过于放纵,导致整个行业缺乏竞争约束?这些因素可能都存在,但最关键的是由电信行业特点决定的竞争模式的缺陷。

电信业长期以来一直是依靠规模发展的特殊行业,规模经营的特点决定了运营商“抢客户”成为竞争的主要目标。在语音服务时代,每个运营商都有单一种类的通信服务。用户一旦进入某个运营商的网络,在统一资费标准的前提下,用户的在线稳定性非常高。运营商维护用户也相对简单。只要通信的顺畅和质量得到保证,用户对运营商基本上没有大范围的改变。此外,在价格标准一致的情况下,整个通信网络的特点决定了网络越大,对用户越有吸引力。因此,经营者本能地拥有实现垄断的内生动力。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形成了排他性竞争和缺乏竞争理念的竞争模式,但这种模式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已经严重滞后。

电信业单纯“抢客”竞争思维存致命缺陷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尤其是面对大学校园里的90后学生,电信行业简单地“抢客户”,使得运营行业陷入危机。90后更加注重个性,深受西方影响。他们从懂事起就接触了互联网,对互联网甚至移动互联网有着更深的认识,尤其是主导他们个人选择的特征。为了获得这些用户的认可,运营商需要做的不仅仅是把他们拉进网络,让他们坐下来放松。强大的网络和个性化、快速更新的应用服务是必不可少的,这在3g移动互联网时代显得尤为重要。否则,即使是初来乍到的学生也会毫不留情地用脚投票。

电信业单纯“抢客”竞争思维存致命缺陷

当然,“抢客户”本身是市场经济的要求,但只有“抢客户”才会造成损失,没有“叫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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