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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昆明8月11日电据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息,截至8月10日,昆明市20家未经批准的苹果产品销售店和工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2家店铺均因涉嫌违法行为被查封。

8月2日,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代表“苹果中国公司”向昆明市工商局提交了《关于昆明市多家商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投诉》,得到了工商局的高度重视,迅速立案调查,并在四个城区开展了执法行动。

针对20家未经授权的苹果产品销售门店,昆明市工商局进行了重点调查和取证。目前,已经调查了11家店铺。同时,在提前发布《制止不正当竞争管理指南》的基础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第2款的规定,责令上述涉嫌违法的经销商停止违法活动,并要求所有未经授权的苹果产品销售门店在8月10日前拆除带有“苹果”商标和标识的门牌标识、宣传标识、服装标识、装饰标识等装饰和装潢。截至8月10日,所有被投诉的未经授权的苹果产品销售店和在昆明检查中发现的2家店的涉嫌违法活动均已停止。

云南昆明制止“无授权苹果店”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昆明市工商局表示,调查结束后,工商部门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同时,为了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有效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昆明市工商部门正在积极探索保护知识产权、制止不正当竞争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方面,要加强市场监管,通过宣传教育使企业依法经营,防止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的联系,通过适当的渠道发布服务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业之间畅通沟通和申诉渠道,努力维护良好健康的市场秩序。

标题:云南昆明制止“无授权苹果店”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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