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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某猪肉商造假利润不足1万元,被罚款9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

随着猪血、硼砂等物质的加入,猪肉具有了牛肉的外观和味道,猪肉也像刘谦的魔法一样变成了“牛肉”。但让人不寒而栗的是,硼砂其实是国家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添加剂。过度消费会导致死亡。这些假牛肉,表面看起来闪闪发光,里面却是“毒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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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奸商谭,通过这种添加其他配料的行为,使1公斤猪肉增重到1.2公斤牛肉,从而获得了更多的利润。然而,半年后,他声称他获得的额外利润实际上不到1万元。近日,南海区法院接受起诉意见,一审以“三罪”判处谭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谭没有上诉。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南海检察院指控谭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三罪。

根据指控,2007年底,谭在佛山市中南农产品交易中心38号冻肉摊开设“中南鲜饺肉馅”销售冻肉。从2010年1月开始,谭每天购买猪肉,运送到佛山市禅城区肉胶加工厂,该厂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文青路梨树沙张茶店7-8号。猪肉切片后,用猪血、豆粉、糖、盐和水浸泡,使猪肉呈深红色,外观类似牛肉,然后运到上述中南市场的摊位,作为牛肉出售。

硼砂猪血变身“牛肉” 造假者以“三宗罪”获刑

2011年1月至6月,谭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有毒有害食品的生产和销售

同年7月1日起,谭在猪肉中添加硼砂保鲜。同年7月26日,佛山市南海区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查处了上述销售假牛肉的摊点,查获假牛肉603斤。经质监部门检测,查获的假牛肉中硼砂含量为3800mg/kg。谭20多天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二则

此外,检方还发现谭某东的健康证是参照旧的伪造的,谭某称是他在筷子路伪造的。这部分事实涉嫌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

造假者的收入成本:三次犯罪赚9900元

2010年7月26日,佛山市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谭制作假牛肉,于同年8月5日移送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经审查,公安机关于次日立案侦查,于2011年3月7日在罗村市某区抓获谭。

南海检察院发现,截至去年26日,谭销售无硼砂假牛肉约5000公斤,销售金额约65000元,含硼砂假牛肉约1000公斤。

此前,有媒体称谭的假牛肉给他带来了“巨额利润”。但经过调查,记者发现,根据谭的供述,他辛辛苦苦,只赚了点小钱。

谭说,他每天以每斤7元的价格买猪肉,把硼砂、水分等材料混合后,以每斤6.5元的价格卖出,而肉从1斤变成1.2斤,只赚到了增加的重量。据他计算,这种昧良心的诈骗行为给他带来的额外收入只有9900元左右。上一页1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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