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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唯冠诉苹果1pad商标侵权案的庭审一直在进行。昨日有消息透露,飞人乔丹欲起诉中国运动服装品牌乔丹体育。区别在于,前者是中国企业起诉海外知名品牌,后者是中国企业遭遇跨国诉讼。昨天,美国篮球运动员迈克尔·乔丹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乔丹体育有限公司侵犯其姓名权,指责乔丹体育擅自使用自己的名字。迈克尔·乔丹的律师,和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昨天说他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处于立案阶段。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程序,预计一周后立案,索赔金额可能高达几千万人民币。

评论称乔丹诉“乔丹”注定不了了之

乔丹诉乔丹一案,想起来很有意思,值得深思。首先是飞人乔丹状告乔丹体育的时间节点。我们知道,乔丹体育(Jordan Sports)是运动鞋品牌,从2000年开始注册使用。到现在已经十年了。乔丹体育(Jordan Sports)已经从福建晋江的一家小型民营企业成长为中国运动服装行业的领先品牌,销售规模已经超过30亿。乔丹体育已经是“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其广告不仅出现在央视体育频道,而且已经进入美国nba赛场。更有意思的是,乔丹体育作为a股的“第一支体育概念股”,刚刚在2011年底获得ipo批准。

评论称乔丹诉“乔丹”注定不了了之

10年的隐忍,飞人乔丹为何在如此关键的时刻选择攻击乔丹体育,不禁让人觉得他用心良苦:所谓“放水养鱼”,所谓理性、有益、克制。想一想,几千万的理赔对身价过亿的乔丹来说不算什么,乔丹还说要把钱捐给中国发展中国篮球。这样的公关手段,凸显的道德水准,足以让逐渐淡出美国职业篮球队的乔丹再一次。它的影响力和价值恐怕不是金钱可以计算的。而且,在乔丹体育已经过了会,即将上市之前,可能还有另外一个优势可以做一个理论,那就是乔丹体育这个即将在压力下成为公有制企业的企业,这个时候会很担心,不愿意去打,会认错,早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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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一切都不禁感叹飞人乔丹及其团队的公关智慧!那么,事情真的会像乔丹和他的团队设计的那样发展吗?我的观点是:不一定!因为这样的争论,对于飞人乔丹来说似乎更为理性,仍然充满悬念。我们可以看到,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并指责乔丹体育在招股说明书的其他注册商标栏目中擅自使用其名称,包括两个儿子的名字“杰弗里·乔丹”和“马库斯·丹”迈克尔·乔丹的拼写。你要侵犯我的权利,甚至我的儿子,太可怕了!从感情上来说,乔丹无疑是当家,但从法律上来说,乔丹体育也有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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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乔丹体育的品牌名称是合法注册的,不是被盗的,乔丹中文和他儿子英文的拼写与乔丹体育注册商标使用的拼音字体不同。针对即将到来的诉讼,乔丹体育昨天下午回应称,中文的“乔丹”是公司依照中国法律申请注册并享有专有权的注册商标,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受中国法律保护。我们来看看中国的商标法。商标法没有规定商标不得以名人名义注册。以李宁这样的名字命名的商标比比皆是,更不用说外国人的拼音了。其实耐克的全资子公司匡威早在2006年就向国家商标局举报了乔丹体育,质疑乔丹体育注册商标中的“五角星”与自己的商标相似,认为乔丹体育的商标构成了对匡威商标的复制和模仿,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解。败诉后,匡威向国家商业评估委员会提出异议复审。今年年初,有消费者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在宣传中没有告知从乔丹经销商处购买的乔丹品牌服装与美国篮球明星乔丹无关,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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