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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说学校对家里的家长不负责:学校的态度特别让人寒心

2012年4月13日晚19时30分左右,山东省东营市胜利一中八年级一班14岁女生李昕岳从家中五楼的窗户跳出。4月14日上午,她因为抢救无效,离开了永远爱她的父母、亲友、老师、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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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选择如此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是什么原因?记者立即赶往山东省东营市进行采访。

据李昕岳的母亲说,13日下午,孩子很早就从学校回来,高兴地告诉她关于广播体操比赛的事情。那天晚饭后19: 07,李昕岳的母亲收到了老师发给她父母的短信,询问那些周末还没有理发的女孩。

“因为4月6日和9日,我还收到老师的短信,要求他们的孩子陆续去理发。我觉得一定要剪,就跟孩子说老师发短信要求剪,这个周末一定要剪。孩子听了这话,心情立刻就不对了,坚定地说:‘不要剪。’我说老师来第三条消息催我无论如何要剪。”李昕岳的母亲说。

非常坚决地对妈妈说:“不。”然后“腾”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径直走到窗前,打开窗户,犹豫了一秒钟才跳了下去。

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和老师也赶到医院了解情况,看望了李昕岳的父母,但李昕岳的父亲没有想到的是,学校对这件事的态度让他们特别不寒而栗。“学校领导说孩子家里出事了,和学校没关系。”

据了解,东营市胜利一中有规定,男生要理发,女生要留着运动头。这个校规已经存在21年了。很多女同学都在受这个规定的折磨。

当地出租车司机王世福告诉记者,就在四五天前,他拉了一个大约十三四岁的女孩,哭了,因为她的头发被剪短了。

“14岁左右是叛逆期。孩子是一个有独立见解的人。这个观点不一定正确。这要看老师和家长怎么引导。”作为一个11岁女孩的父亲,某广告公司的杜先生也对记者谈了自己的看法:“经过这样的事情,我觉得学校很无奈。当然,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来判断这些规定是否合适,是否真的对孩子有好处是不可能的。不过,我相信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都应该客观地看待这件事。”

少女因拒剪短发跳楼殒命

在收拾女儿的遗物时,李昕岳的父亲发现了一篇名为《渴望被尊重》的作文,作者是七年级的女儿李昕岳。记者看到文章中有一段说:“我妈妈因为我的头发和我大吵了一架。事情是这样的,因为一中的校规,女生一定要保持运动头脑,但是我不想遵守校规,因为头发是我最重要的东西。毫不夸张地说,头发是我的一切。但是老师非要让我去剪头发,我在极大的阻力下还是弄不到。带我去理发的是我父亲,不是我母亲。当时我的心脏停止了两次跳动。我该怎么办?”

少女因拒剪短发跳楼殒命

很多被记者采访的家长看了这些话,都说心痛到想哭。他们想通过媒体告诉教育工作者,对于90后来说,一些教育手段应该与时俱进。

对于青少年来说,这些成年人给的建议是:热爱父母的生活!是这个世界上无法重生的宝贵财富。比头发,衣服,教育,恋爱,吵架,什么都重要。头发不能剪,衣服不能买,学习不能提升,爱情不能说,打架不能吵,但生活不能没有。

(据中国青年网4月15日报道)

标题:少女因拒剪短发跳楼殒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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