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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北京日报

林志颖因为在微博上拍了ps自己头像的照片,被摄影师告上了法院。 近日,林志颖履行法院判决,赔偿摄影师30余万元,并在微博上道歉。

在这个事件中,林志颖在微博上发表的涉案微博发布图,剪裁了摄影师朱庆福拥有版权的作品,将作品中间对着镜头的主要人物形象的脸改成了林志颖个人的脸形象。 为此,朱庆福要求停止侵权、道歉、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等赔偿110余万元。

“林志颖“P图”侵权摄影作品 道歉并赔偿30余万”

在庭审中,林志颖声称在收到朱庆福的诉状后,第一时间切断了链接,并于今年2月16日在微博上发表了道歉声明。 另外,《P图》也不是林志颖个人编撰的,从4年前开始在网上广泛流传,林志颖只是觉得有趣而转载于微博。 林志颖认为朱庆福的索赔额太高了。

“林志颖“P图”侵权摄影作品 道歉并赔偿30余万”

法院审理认为,林志颖的行为构成了对朱庆福涉案作品的署长权、创作改权、保护作品的完善权和新闻网络传播权的侵犯。 最终,法院判决林志颖连续72小时在微博首页头条位置发表声明,向朱庆福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共计30余万元。

“林志颖“P图”侵权摄影作品 道歉并赔偿30余万”

案件判决后,林志颖未上诉,自行履行判决并在微博道歉:作为娱乐圈人士,需要谨慎行事,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请以此为戒,共同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除了在微博上发表声明外,林志颖还履行了赔偿义务。 对此,海淀法院也通过官微称赞林志颖表现出尊重知识产权的正能量。 (记者高健通讯员文海宣)

“林志颖“P图”侵权摄影作品 道歉并赔偿30余万”

(原标题:林志颖《P图》侵权道歉与赔偿)

标题:“林志颖“P图”侵权摄影作品 道歉并赔偿3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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