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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十多年由于艺术市场的飞速发展,多种文物艺术品出现在艺术市场上,各种创制、流动、交易的记录、故事层出不穷,但遗憾的是大多是针对单一艺术品或某类艺术品来论述事实,从而从历史的纵横坐标出发,重新出现的艺术品、故事。 我试着写一系列文案,在艺术品收藏的关键时刻,把事情放在大文化的视野里,表达艺术品的创作者,在近代中国时势的巨浪中如何摇摆,人们的感情、欲望如何变化,是什么塑造了“我们的历史和今天”。

“收藏史回顾:文物商店和统购统销体制的树立”

现在清代文物也动不了就几百万上千万的人,很少会觉得曾经40多年的文物价格只有几块钱,而且普通人有钱也买不起,不敢买。

1949年以后艺术收藏的最大变化是,基于民间市场交易的市场受到限制、改造后,几乎消失了。 早在1950年12月29日,新中国刚成立的政务院就颁布了《私营公司暂行条例》,开始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到了1956年初,全国实现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全面公私合营,作为私有形式存在的古董领域不复存在,新的崛起是垄断性的国有文物商店体系,他们按照上级的指令统一销售,在计划经济的指令下内外销售“文物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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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在朝鲜战争和冷战的大背景下,贸易受到政治经济形式的干预而避免缩小,外汇匮乏。 这个各地向外宾开放的城市相继设立国营文物店、工艺美术店,将从民间收购的“重复和价值常规”文物艺术品销售给外宾,成为赚取外汇的首要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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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初,各地为了经济建设,开始重视“文物商品”的出口兑换事业,由国家统一销售。 从1956年开始,外贸部下属的工艺品企业和珠宝企业每年出口数亿美元,其中许多作为工艺品出口古董。 当时艺术市场不活跃,一些文物艺术品因各种原因被拿去炼铜、造纸作为废品,政府规定炼铜、造纸、废品收购等部门将收到的这类“废品”留给文物部门进行筛选,其中可以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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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国务院规定文物出口口岸限制在北京、天津、广州、上海四地。 由于离港澳很近,广州古董商仍然想通过各种途径向港澳供应商,外国访华团和华侨旅游团经常从津沪等地购买文物经由广州出境。 每年两次的广交会也有大量海外客人购买文物商品。 因为该港口海关经常检测海外客人携带古董出境,外国包裹中携带文物和地下走私情况。 1957年底,广东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接到香港爱国群众通报,与有关部门共同破获走私集团,收缴文物达2000件以上。 为此,广东于1957年11月24日发布了《广东省古董文物停止出口的通知》。 通知指出,“从11月1日起,属于古董的文物(包括铜器、瓷器、陶器、古画等)全部停止出口,不论国营企业、古董商人、居民、华侨、外宾等,都不允许经营和携带古董文物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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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6月,广东省文化局向省委、省委推进部、中央文化部改组广州当时已有的经营古董文物的合作店,设立国营购销企业,各地设立收购站普遍收购,市文化部门从省市文史馆获得文物专业信息的馆员和专业 这促进了各地统一设立文物商店统一购买统一销售文物商品的对外经营体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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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多头管理、优势竞争也是,让尚未经过认真鉴定的文物作为常规文物商品、工艺美术品出口出境,并按斤论出售。 为此,文化部、商业部、外贸部于1960年根据调查会商形成了《改变文物商业性质和管理体制方案》(以下简称《三部联合指示》)。 那年9月,国务院同意该呈件,决定各地纯商业性质的文化商业全部改为实行“事业单位、公司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作为国家收集社会流动文物的收购站和临时保留所,统一由文化部门负责指导。 文物商店改变所属关系后的事业任务。 一是收集流失到社会的专业文物,有计划地提供各地的博物馆、研究机构和学校,作为陈列展的和研究对象,二是有计划地、有选择地提供国内大众的需求和“细水长流、少出高汇”,适量的组织出口,“细水长流、少出高” 第三,代表国家进行废弃物资中的文物筛选。 文物店的业务经营范围主要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金石、书画、陶瓷、碑文等专业文物,也包括纺织刺绣、玉器、木器、二手货等杂货。 这样文化财产商务的管理体制就由文化部门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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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年文物局制定了《文物出口鉴定标准》,根据不同文物的情况,明确了1911、1795 (干隆六十年)的两条分界线。 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哪些重复和有价值的常规文物进行专利出口,从而为国家赢得外汇? 文化部和外贸部还于1960年7月12日印发了《文物出口鉴定标准若干意见》,对有计划组织出口的一般文物,划定了两个不同年限:一部分以1795年为限,1795年(以清代干隆60年为限)以前的; - -部分以1911年为限(即清代宣统三年辛亥以前为限),1911年以前的全部禁止出口。 以上两个年限以后的文物,根据文物本身所具有的科学、历史、艺术价值、库存的多寡,是否可以出口。 要求各港口掌握鉴定标准,控制广度严格尺度,必须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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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文化部召开了全国四大文物出口城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制定了加强全国文物出口和文物商业管理的办法。 各地马上组织国有文物商店组织出口,北京、广州、天津、上海为文物出口口岸,因此文物商店也相对称为规模,销售成绩更好,其次是对外旅游开放的城市文物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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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之前在各市销售文物的“文物部门”的管理机构各不相同,很多地方由外贸局、外贸部管理。 当时,人们认为普通文物是废品,所以鼓励交换,用外汇交换来支持国家建设。 1960年低精简机构时,图书书店、外文书店、中国书店、文物店4家合并,由图书书店统一指导。 设立本书店文化财科管理文化财产店的业务。 三家店的经理、副经理都是总店的副经理。 1962年9月7日,为了适应形势需要,上述4家店又分开,在4家直属文化局的领导下恢复,全国各主要城市相继成立文物店。 以购买、保护文物为主,组织出口已成为各地文物商店的首要职责。 各地文物商店的上级主管不同,一点由文化部门管理,一点由外贸部门、商业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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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除文物商店外,外贸部门工艺美术企业等出口企业继续经营文物艺术品收购和对外出口业务。 但是,出口企业收购的古董经鉴别后,法令不能出口的交给文物局,由文物局交给文物店,规定其余的出口。

例如,北京六七十年代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文物经营单位只有6家国有商店:文物商店(经营碑文、书画、金石、陶、瓷器、文房四宝、文物其他等)、荣宝斋(经营碑文、书画及其水印复印件、文房四宝)、北京

例如上海在1956年1月旧新市市场由上海市第一商业局下属的上海市贸易信托企业管理。 1958年4月,上海古玩商业系统完成了全领域的公私合营,专营古玩业务的机构有古玩市场(上海古玩总店)、国营古玩店、新龙、顾松记、仁立、益新成、尊彝斋、荣宝斋、古籍书店等9家。 公私合营上海市的古董市场是其中规模最大的一家,由前中国古物商场、以上海古董市场为主体的45家商家和66家摊贩合并,全店共计173人。 1960年进一步国有化,卖书画的店铺统一合并为朵云轩,卖旧书铭文合并为上海古籍书店,卖古董合并为上海市古董市场,1966年以后,该店回到外贸局所属上海工艺品进出口企业的领导岗位,1967年初一度停业, “文革”后改名为“上海文物商店”,1977年6月回到上海市文化局,将店的性质从常规商业部门改为文物事业单位。 1978年10月恢复对外营业,改名为“上海文物店”——店址面积2000平方米,设有外宾门市部,收购门市部,收购仓储部和修复工厂,是当时中国最大的古玩商场。 在那之后的十多年里,由于民间各种古董市的出现而失去了老板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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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翰介绍:

艺术评论家、艺术投资和文化产业咨询专家。 曾任《财经时报》、《新京报》记者,为ft金融时报中文网、新京报、艺术家等国内外媒体长时间撰写艺术、设计、文化、旅游评论,作为顾问为艺术投资、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战术和城市妈妈 年8月出版的《废墟之美——亚洲大陆的建筑奇观》( the ruins of time )年出版了博物学的着作《花与树的人文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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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雅昌艺术网

标题:“收藏史回顾:文物商店和统购统销体制的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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