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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安装正版软件,您必须首先签署一份“豁免协议”-

公民郭丽华花750元购买了正版微软软件,但发现如果他不同意微软的最终用户许可协议,他就不能安装。李国认为许可协议中的28条条款都是“霸王条款”,所以他起诉了微软。昨天,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确认,许可协议中的四个条款是无效的,因为微软被免除了其责任。

2006年7月6日,郑州用户李国从微软公司购买了一套windows xp软件。当李国回家安装软件时,他发现在使用软件时必须同意许可协议和补充协议中的许多限制性条件。但是,微软没有在产品包装上表达这些受限使用信息,也没有以其他合理的形式告知消费者这些受限使用信息。经过仔细阅读,李国认为上述协议中的28条条款明显不公平,明显对消费者不利。例如,“一旦软件被安装、复制或使用,即表示您同意本协议”。李国认为,这些条款迫使用户达成协议并接受一系列不平等条款,从而免除了微软的义务。但是如果你不同意,你就不能安装软件,安装它意味着接受“不平等条款”。因此,李国向法院起诉微软,要求法院确认许可协议和补充协议中约定的28条条款无效,并命令微软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公开道歉。

微软4霸王条款 被判无效

在这方面,微软认为所涉及的协议条款不是对用户使用权的限制,也没有任何内容可以免除微软的责任、加重用户的责任或排除用户的主要权利。目前,软件行业普遍采用内容相似的许可协议,这已经形成了行业惯例。如果你不同意协议,用户可以选择退货。

经审理,法院认为本案是第一个涉及拆包合同有效性的案件。法官认为,如果软件供应商或软件版权所有者将所有合同条款都放在软件外包装上,用户在购买软件时往往没有足够的时间详细阅读软件。相反,过长且繁琐的合同条款使用户很难获得对用户真正有意义的信息,如软件操作环境和使用限制。

微软许可协议中的霸王条款:“微软对所涉及的软件、操作系统组件和支持服务可能对用户造成的任何损害概不负责(即使微软事先知道此类损害的可能性)。”四条,如“无论用户因任何原因可能遭受何种损失,对此的唯一赔偿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给软件的较高金额或5.00美元”, 减轻或免除微软的民事责任和法律义务,已经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应当认定为无效。

微软4霸王条款 被判无效

■名词解释:

拆包合同:消费者无法预测合同内容,只能在打开产品包装安装软件时看到合同内容,点击接受协议时合同成立,这与其他传统合同不同。目前,软件行业采用这种签订合同的方式。

标题:微软4霸王条款 被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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