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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网上购物已经逐渐成为一种时尚的购物模式。小到几元一包的零食、几十万元的汽车和几千万元的商店都可以在网上买到,不用出门。

据了解,亚洲最大的网上购物和零售平台淘宝在2010年注册了3.7亿用户,网上产品数量达到8亿。全国近182.3万人通过在淘宝开店实现了就业。然而,许多网上商店商人没有在工商局注册,他们很少向税务机关缴税。网上购物已经成为税收的“真正的空区”。

近日,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对一家淘宝女装店征收了430多万元的税款,引起了人们的争议。那么,网上商店应该征税吗?税收会引发中小型网上商店的“关门潮”吗?这是否预示着低价网上购物时代的结束?

网上购物应该征税吗

专家表示,由于国家鼓励电子商务,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都没有对许多中小型网上商店强制征税。然而,随着我国网上购物市场的不断扩大,如果网上商店仍然不征税,将会造成巨大的税收损失。

去年7月1日,《网上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网上商店“实名制”时代开始。人们普遍猜测,这是网上商店征税的前奏。近日,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对淘宝女装店“我的1%”征收了430多万元的税款,被称为“中国第一张个人网店税单”。

据了解,该网店是淘宝女装销售的冠军,2010年销售额为1.05亿元,信用等级最高的三枚金冠,累计交易超过200万笔。根据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提供的数据,该淘宝店应缴纳增值税316.3万元,企业所得税105.95万元,滞纳金430.79万元。

淘宝公共关系部门负责人严桥表示,淘宝店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没有工商注册的个体卖家;二是注册公司的个人网店;第三,实体店的网上商店。后两者与线下实体没有什么不同,它们应该依法纳税。然而,对于第一类“纯个人网上商店”,中国尚未出台具体的税收措施。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表示,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月销售收入超过5000元的个体户应该纳税。淘宝女装店“我的1%”属于武汉赵娜服装有限公司的实体店,应该纳税。

7月19日,商务部电子商务与信息技术司副司长张在《中国互联网发展第28次统计报告》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网购销售额预计将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5%至5%。预计2011年中国网购市场的交易规模将达到7634.1亿元。如果仅按3%的增值税计算,网上购物市场的税收损失将接近200亿元。上一页12下一页

标题:网店征税 “税”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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