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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超光新闻”报道,春节期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一项要求引起了广泛关注,要求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即将达到保质期的食品向消费者做出醒目的提醒。新规的执行情况如何?各大超市对即将过期的食品有提示吗?详情联系央视记者吉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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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说说你的调查情况?

记者:昨天我参观了家乐福、物美、沃尔玛、京客隆等几家超市。在这些超市里,他们没有看到任何关于即将过期的食品的明显警告。虽然一些超市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在自己的店铺内靠近保质期的地方设立了专门的食品销售区域,但是这些专门区域只陈列了很少的商品,而且大部分即将达到保质期的食品都没有放置在专门的区域,这让他们觉得关键的食品区域是“无效”的。京客隆甜水花园店的临界食品柜台位于二楼收银台旁边。与一楼出入口相比,相对偏僻,客流量不是很大。临界食品柜台只有一个货架,摆着三种商品,包括上好家薯片二送一的组合,小辣椒牛肉干一送一,欢乐谷一包。但在京客隆的正常商品销售区,也有三款产品与关键食品区专柜的生产日期、价格、促销形式相同。这种情况在其他超市的关键食品区也存在。大部分即将达到保质期的食品并没有放在关键的食品柜台,而是与新生产的食品混合在一起,有的甚至以促销的形式与最新的产品捆绑销售。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市民在购买食品时总是看保质期,对于提示食品是否即将过期没有太大的需求。一些市民说打折出售过期食品是可以接受的。

将过期食品区形同虚设 "临界期"定义尚不明确

食品经营者需要向消费者提供引人注目的提示,说明食品在经营场所即将达到保质期。那么,对于临界食品柜台有什么具体的要求或规范呢?详情请联系中国之声编辑杰·于超:

记者:其实在2009年国家工商总局指定的食品市场分类监管体系中,也有对关键食品的规定。这一规定表明,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商场、超市等企业经营的预包装食品、进口食品和散装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督促商场、超市等企业对接近保质期的食品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对即将达到保质期的食品在展示场所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并立即停止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时记录食品的处理情况。

将过期食品区形同虚设 "临界期"定义尚不明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商家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做出醒目提示,以保护消费者利益,让消费者对关键食品一目了然。然而,在具体实施中很难为关键食品设立一个特殊的区域,因为一般来说,我们理解关键食品是即将过期的食品。但是如何定义这个“即将到期”,距离保质期即将到期还有几天,目前还没有明显的规定。对于这个业务也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商家认为接近保质期1/3的食品按照行业惯例被认为是临界食品,有的商家则认为按照保质期的长短来确定临界期是合理的。比如保质期超过半年的食品,关键期为15天,保质期超过两年的食品,关键期为30天。其他商家认为,关键度应该根据不同的食物种类进行不同的定义,因此,如果关键食物的定义不明确,很可能会陷入不明确的规则,难以实施,这也使得一些不择手段的商家很容易从现在起得到空。

标题:将过期食品区形同虚设 "临界期"定义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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