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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ipad”商标侵权案件持续发酵,不仅进入司法程序,还引发市场波动。据相关业内人士透露,“ipad”商标权的竞争,已经激发了中国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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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新良表示:“由于许多专利和商标的保护,it行业将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阵地”。深圳唯冠与美国苹果公司的纠纷是it产品商标纠纷的典型代表。”

苹果的“ipad”在中国很受消费者青睐,但“ipad”商标却另有主人。据了解,深圳唯冠作为香港上市公司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唯冠国际)的子公司,于2001年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

2009年底,英国ip公司与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唯冠电子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台湾仅以3.5万英镑的对价将其包括“ipad”在内的全部商标转让给英国ip公司。2010年2月,苹果与英国ip公司签订《权利转让协议》,英国ip公司以10英镑的对价将相关商标(即台湾唯冠转让给英国ip公司的所有相关“ipad”商标)的所有权利转让给苹果公司。

“IPAD”品牌之争继续发酵 引业界关注知识产权

上海潘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认为,苹果充分预见到了“ipad”潜在的商标风险,在解决mainland China“ipad”品牌的隐患时,采用了高超的技巧。但苹果最大的缺陷是,台北唯冠和深圳唯冠虽然有联系,但不能互相代表。

对于苹果来说,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都是唯冠国际的子公司,“ipad”商标转让协议是唯冠国际的集体交易。因此,苹果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定这两个商标归其所有。

但法院认为,商标转让合同是英国知识产权公司与台湾唯冠签订的,深圳唯冠没有参与谈判,也没有授权他人处分其商标并订立商标转让合同,所涉及的商标转让合同对深圳唯冠不具有约束力,因此驳回苹果的诉讼请求。

苹果公司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深圳唯冠律师谢湘辉接受采访时透露,苹果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案仍在审理中,庭审暂定于2月29日进行。同时,深圳唯冠已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苹果侵犯“ipad”商标权,该案暂定于2月22日开庭。

此外,由于深圳唯冠已向全国多个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查处苹果侵犯“ipad”商标,苹果平板电脑“ipad”面临“下架”风险。

截至目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已介入调查此事,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也对此事予以密切关注。“现在,深圳唯冠已经将“ipad”商标权的权利保护范围扩大到河北等地,并将继续扩大在全国的权利保护范围。”谢湘辉说。

刘春泉说,当前的知识产权纠纷与进出口贸易密切相关。“中国企业要想走出去,必然会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所以一定要高度重视。”。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何敏表示:“在激烈的知识产权竞争中,企业要想抓住机遇,一个不可忽视的要素就是合同。无论是涉及商标转让还是使用,完善的合同管理都是知识产权的有力武器。越是层出不穷的电子技术产品,就越要注重细节的管理。”

“因为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不同的定义,所以往往是在侵权发生之前先做足功课。这也是苹果商标侵权案对中国企业的启示。”刘春泉说。

标题:“IPAD”品牌之争继续发酵 引业界关注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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