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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今后将由政府回购,避免因购买经济适用房而获利。

昨天,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北京市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该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的重新上市和政府回购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的具体回购方式和价格也将制定;限价房的重新上市政策需要与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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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政府回购的产权保护房

在明确经济适用房将关闭运营后,此次发布的《规划》明确提出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政府回购机制,完善出售经济适用房的再上市交易和政府回购制度,进一步发挥经济适用房的社会公共保障效应,遏制利用经济适用房进行投资投机。

这一次,建议“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的再上市交易和政府回购制度”。是不是说以后经济适用房重新上市出售会被政府回购?对此,市住房和保险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仍在研究中。“经济适用住房的具体回购方式和价格也将制定。新政策实施后,我们将实施“新房新办法,旧房旧办法”和两个限售房的重新上市政策。我们还需要与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

北京经适限价房拟由政府回购 避免通过购买获利

该计划还建议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后期管理。完善后监管机制,建立市场化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机构。

经济适用房立法提案已完成初步研究

酝酿已久的《北京市基本住房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昨天明确提出的。

北京将加强住房制度的总体设计,加快建立符合首都实际的基本住房制度,按照“低端保障、中端支持、高端市场”的住房供应思路,逐步形成符合市场条件的经济适用房制度和商品房制度。

积极推进本市住房保障立法工作。北京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条例的初步立法调查已经完成,将在参与调查的专家建议稿上报后适时启动立法程序。

届时,北京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将有统一的地方法规可循,北京将成为继深圳、厦门之后,中国第三个立法保障性住房的城市。

其他亮点

很明显,70万套经济适用房已经建成

“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和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公共租赁住房50万套,公共租赁住房30万套,发放租金补贴家庭10万户。与此同时,为了避免挖坑建楼,已建成70万套经济适用房。

为避免经济适用房用地普遍偏远,商品住宅用地原则上应与经济适用房配套配置,配置比例不低于30%,轨道交通等周边地区住宅用地配置比例适当提高。

此外,主体建设的各类公共租赁住房纳入全市年度建设计划统一管理,设计单身宿舍、青年公寓、老年公寓等多元化公共租赁住房。

标题:北京经适限价房拟由政府回购 避免通过购买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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