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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闻自春节以来,许多商家都开展了促销活动,其中“优惠券促销”因其对顾客的吸引力高、操作方便,仍是商家促销的主要方式。记者从济南市工商部门了解到,一些商家在优惠券促销过程中通过设定条件和规则欺骗消费者,使他们陷入被动重复消费的陷阱,从而引发了许多消费者投诉。据分析,目前优惠券促销存在七大问题。

“返券促销”有玄机 暗藏七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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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的宣传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很多商家在开展返券促销活动时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相关消费信息,存在模糊宣传和隐瞒事实的行为。这种现象在春节期间的优惠券促销中很常见,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设陷阱阻碍优惠券的交换和使用。比如某ktv的优惠券规定“此券只能在上午10:00-下午3:00使用”,“节假日期间不得使用此券”。大多数消费者在下午3点后或节假日在ktv度过。所以消费者即使拿到了这样的优惠券,也基本享受不到商家承诺的“优惠”。

虚假高价标签和价格欺诈欺骗消费者。在工商部门查处的一起消费者欺诈案中,商场展示了“羊绒衫买一送一”的促销标志,但羊绒衫的价格提前上涨了40%以上,原价1000元的羊绒衫被标为2000元。经过仔细计算,消费者并没有得到多少好处。

利用促销剥夺消费者退货换货的权利。一些商家将积压的商品作为“特价商品”和“折扣商品”出售,并设定有吸引力的优惠券退货率以吸引消费者。消费者购物完毕拿到购物小票后,发现小票上有“促销品不退”字样。

霸王条款剥夺了消费者的解释权。工商部门在梳理近期优惠券促销引发的消费者投诉时,发现几乎所有商家都在提供给消费者的优惠券上标注了“此购物(消费)优惠券最终解释权归我们商场(超市)”字样。格式合同的形式完全剥夺了消费者对购物(消费)券的正常解读权,使得消费者更难正常使用(交换)券。

巧妙定价,诱导消费者重复消费。比如某商场退回的优惠券促销比例是“300元至200元送的优惠券”,那么促销产品的价格大多定在99元/件、199元/件或299元/件。这样,消费者增加了额外的消费。

文字游戏,涉嫌欺骗消费者。比如某超市承诺“买一张100元返20元的优惠券”,然后在优惠券背面用小字注明“买满100元的单品,可以给20元一张优惠券;单品不满100元,50元内每购买一件可享受5元优惠券。”如果消费者购买价值较小的商品,在购买金额满100元时,只能享受10元的优惠券。商家明显是用文字游戏来忽悠消费者。记者王家生通讯员姚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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