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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是我国有名的玉石产地,随着玉石交易量的上升,与玉石相关的各类刑事案件也逐年增加。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至今,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受理玉石诈骗、盗窃案件9起24人,涉案金额均在30万元以上。

黄金值钱,玉无价。 正因为玉石的价值难以判断,在玉石盗窃、诈骗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面临着许多不自然的情况。

玉石鉴定的价值备受争议

年初,张某、刘某及周某三人在乌市设立企业,通过代理销售玉石赚取差价。 几个月后,三人决定制作“盛世墙”的钟摆销售。 “盛世墙”的原料是青玉,价值不过2000元,在该企业虚假的推动下,一座“盛世墙”的售价在3万元以上。

“案犯盗取玉石价值难判断遭遇定罪量刑不自然”

加速资金流动,3人聚集了大量玉石爱好者,凡购买该企业玉器的顾客均可签订投资收藏协议书,1年后,投资者通过协商承诺可领取收购价15%至18%的年息。 事实上,这家企业出售的一些玉器是从其他商店赊购的。

年4月,该企业又以购买地方建设房地产为由募集投资者,并承诺仍将给予投资者15%至18%的年息。 但是,该企业未取得任何土地所有权,也没有房地产开发、销售等的经营许可。

年初,公安机关发现该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诈骗的做法非法集资,骗取他人财产。 截至目前,该企业已与108人签订139份投资收藏协议书,该企业员工以获得佣金的方式非法提成,共计2423万余元。

在此案审查过程中,乌市检察院为了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额,要求公安机关通过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玉器的真伪和价值。 鉴定结果表明,涉案玉器价值180万元。

“被告人认为鉴定价值过低,但这个鉴定部门有专业的鉴定资格,所以我们必须将其作为定罪标准。 ”。 案件检察官万曦告诉记者,同类玉石案件中玉石价值鉴定结果多与被害人、被告人心中的认定价格有一定差异,与玉石特征有关。 受害者认为自己被盗玉石价值800万元,但鉴定价值80万元。

“案犯盗取玉石价值难判断遭遇定罪量刑不自然”

有罪判决自然很重

年10月,乌市鲤山路某玉器城被盗,两名嫌疑人因盗窃200多块玉石被逮捕。 鉴定结果表明,被盗玉石总价值达1500多万元。

“1500万元以上是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案件,按照这个标准量刑,嫌疑人经常被判处无期徒刑,但主观意识与涉案物品的价值不一致,他们没有意识到盗窃时玉石的价值这么高。 ”。 检察官朱建波告诉记者,对于审查案件真相,如何量刑定罪,应该有越来越多的想法。 目前,该案尚未作出判决。

“案犯盗取玉石价值难判断遭遇定罪量刑不自然”

另外,玉石鉴定的费用很高,作为办公部门,不承担这笔费用的专款,普通受害者和被告人也不愿意承担这笔费用,给案件的处理也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这个问题只能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和被害人、被告人协商处理。 ”。 朱建波说。

“涉案玉石难以追回也是处理玉石刑事案件的难题之一。 ”。 乌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孟令宇表示:“玉石不是手机、手表、电脑等物品,如果被盗,可以根据企业品牌、购买年份等判断其价值,玉石的价值本身有个人认定因素,没有实物就不能进行评价,案件审查中不能进行评价。 孟令宇告诉记者,除此之外,玉石类刑事案件中的赃物被追回后,受害者无法辨认出自己的玉石等。 他建议玉石收藏者先了解自己的玉石,在交易或代售前拍玉石,称重,不易识别。

“案犯盗取玉石价值难判断遭遇定罪量刑不自然”

许多案件以“对被告人有利”为基础

新疆岩矿宝玉石产品质检站常务副站长岳蕙辉向记者表示,目前乌市司法机关批准的玉石鉴定部门有两个,分别是新疆岩矿宝玉石产品质检站和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检站,这两个鉴定部门由玉石专家按照国家鉴定标准完成鉴定 玉石的认定价值因人而异,玉石成为犯罪案件的判断实物时,应当以鉴定部门的鉴定价值为准。

“案犯盗取玉石价值难判断遭遇定罪量刑不自然”

另外,个别玉石收藏者通过宝石玉石监督检查部门鉴定自己玉石的真伪和品种,就像玉石上办理了“身份证”一样,玉石丢失了,比较容易追回。 岳蕙辉暗示,鉴定玉石一定要通过正规合法的鉴定部门。 否则,鉴定证书不被认可。

“案犯盗取玉石价值难判断遭遇定罪量刑不自然”

“在我们处理的案件中,大多数情况下的鉴定价值低于个人的认定价值,但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往往基于新刑法中“对被告人有利”的大致情况,将较低的鉴定价值作为量刑参照。 ”万曦告诉记者。

有10年以上玉石交易经验的张先生建议,在玉石交易中,不要将无明显特征的玉石交给他人销售。 另外,在交易中必须打收据,选择信誉度高的对象进行交易,减少玉石诈骗等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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