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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22日电据经济之声《315日报》报道,“两管三线”这个词对于已经买房的消费者来说可能并不陌生。近日,四川省英山县黄小姐表示自己买了新房,开发商在她收房时要求多收两管三线的费用。四川省英山县有相关规定,明确禁止二管三线收取额外费用,那么开发商为什么能逆势而行,大行其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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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三线”的二管是指煤气管和自来水管,第三线是指电、电话、电缆或光缆电视。近年来,各地出台政策,明确规定将二管三线安装费用纳入商品房销售价格,购房者不再单独向商品房开发企业支付安装费用。那么黄女士所说的公司是通过什么方式让业主支付这笔费用的呢?有账单吗?

听说一期二期有人退钱,黄老师也要求退款,但没那么简单。原购买合同有三个版本,退款因人而异。至此,玄机似乎越来越大,“二管三线”这简单四个字背后的文章似乎不简单了。

随后,记者联系了本次调查的核心人物,四川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英山分公司行政部部长王卫东,他也是负责开发商与业主就二管三线问题进行沟通的负责人。在采访中,负责人多次提到合同的补交款,说这部分费用在付款中说得很清楚,但销售人员没有解释清楚。至于收费不统一,也是由许多客观条件造成的。

此事被推迟,三星金诚业主联名向英山县委举报开发商收费不合理,英山县委也成立工作组调查此事,但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查结果将于本月底公布。

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二管三线收费是怎么规定的?包括在房费里还是另外支付?

北京市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艳:现行法律法规对“两管三线”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各地基本上都有一些政策规定。2008年,四川省物价局、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商品房价格构成的通知》,明确将“两管三线”放置在商品房价格构成的成本价中,也就是说,2009年1月以后新建的所有房屋都不应再有这个成本。

开发商负责人提到,销售人员没有解释清楚,收费不统一有很多客观条件,比如电力、燃气公司等。开发商的说法是否合理合法?

顾客包华:我认为这绝对不合理。首先,任何价格都要明码标价,这是法律规定的开发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义务。

此外,如果市政配套服务的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化,消费者不应承担增加的费用。消费者在买房之初就已经交钱了。交房前市政费用的变化与双方的交易费用无关,应由开发商单独承担。

在记者的调查中,有一个关键问题是购房合同有三个版本。这样的合同形式合法吗?

张兴艳:目前,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有三种采购合同,有些规定了“两管三线”费用,有些写在总价中。我认为当时当地政策部门规定的“两管三线”收费取消的合同版本应该是合法的,其他合同版本本身是非法的。

如果最后调查发现“两管三线”是不合理收费,这些业主应该如何维权?

张兴艳:我觉得业主可以去物价局相关部门投诉,要求退款,最后通过诉讼解决。

标题:四川一楼盘被曝额外收两管三线费用 合同竟有三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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